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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因物业费要求开会签订物业合同

发表于2012-08-07
我多次向物业和社区反映,对物业费要求开会签订物业合同,一栋一栋楼来都可以,物业你拿出你的理由来,为何收?收多少?什么标准?操纵他人攻击别人,匿名辱骂别人,甚至想采取文革作法,已不适应法制社会.
大家想过没有,大家能以物业费捍卫自己的权益,正是社会的进步,一刀切,物业费铁打的八角,一刀切,全收齐了.大家都活在香港的某些电影里了.
去年我9月份我的电动车电瓶就被偷了,几个监控都坏了,想调出口的监控,也没人理你.
有些事情,人人检点,人人守法,才是上策.
物业费我建议应该交,必须交,但要有合同,谈好什么标准,有什么服务内容.
大家要指责的,最要指责的不是物业,不是业主,大家的道德水准都一样,要问就要问政府,我们交税养活了这么多城管之类公务员.
发表于2012-08-08

顶,支持,确实要跟楼主说的一样,物业提供了什么服务就能得多少收入!

发表于2012-08-09

物业不敢开会的
我们的某些公务人员也就晓得煽风点火,办不了实事。中国的某些公务员都是向利益看齐的,无利益高高挂

发表于2012-08-11
签合同赞成,但物业不是公务员,是我们花钱买服务。公务员能和老百姓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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