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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0南昌契税新标准

发表于2010-04-22
城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调高

此前,本报曾报道有市民反映南昌市商品住房价格自2008年以来涨幅较大,而2008年初出台的界定普通商品房价格标准已严重和市场脱节,为此,居民难享受到2%的普通住房契税,住房“被高档”而被征收4%的契税。



此次南昌市对2008年初确定的城区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从今年3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和登记备案时间均在此之后),各地区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执行新规(见上表)。如果3月1日后,你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格等条件满足要求,就可以享受房屋总价2%的契税,成交价高于对应标准就必须征收4%的契税。

发表于2010-04-22
总之一句话:房价要降降降
发表于2010-04-23
希望正式文件速度下来.
发表于2010-04-23
我打电话到契税局确认了,政策开始施行了~~
发表于2010-04-23
90以下的首套房子可以申请补贴一个点吗?
发表于2010-04-23

可以,不过要到南昌市房管局开一个首套购房的证明,手续也不麻烦~~

发表于2010-04-23
引用:blueice823 在2010-4-23 13:09:23写道:原帖
可以,不过要到南昌市房管局开一个首套购房的证明,手续也不麻烦~~
 
 
发表于2010-04-23
引用:马上就到了 在2010-4-23 14:43:28写道:原帖
 
 
 谢谢,是不是要先交两个点,然后 开了证明再退回来一个点?证明是不是要等有了房产证才能办呀?
发表于2010-04-24
另,契税补贴一个点是在缴纳的时候直接少缴纳一个点即可~~
发表于2010-04-24
谢谢楼上的朋友,非常清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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