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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间距有规定 不得小于24米

发表于2013-09-26

我省制定了《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我省拟规定居住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得高于3.5;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的间距均不得小于24米等。有关单位或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2013年10月10日前反馈至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

发表于2013-09-29

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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