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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西公租房可以用来交易啦!!

发表于2013-07-10

公租房如何购买?产权怎么算?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合同文本对购买公租房销售价格、付款方式、逾期责任、装修装饰、房屋使用等作出相应规范。

发表于2013-07-10

  购买人可申请办理按揭贷款

发表于2013-07-10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按建筑安装成本价格出售。建筑安装成本价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等。

发表于2013-07-10

 买受人选择一次性购买该住房全部有限产权的,可申请办理按揭贷款。

发表于2013-07-10

 如因购买人的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办妥相关按揭贷款及抵押登记手续的,有关公租房购买合同将自行作废。出卖人、买受人要重新签定购买合同,并且付款方式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

发表于2013-07-10

选择贷款购房的,购买人必须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如因购买人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导致处分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的,将由政府回购。回购款除去支付处分公共租赁住房的费用后,优先清偿银行或公积金贷款本息和违约金,剩余金额交还公共租赁住房购房人。买受人对该住房投入的装修等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发表于2013-07-10

 无故闲置6月以上将收回公租房

发表于2013-07-10

 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登记的面积为准。

  《合同》征求意见稿提出,购买人及共同购买人购买了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后,不得再申请租赁、购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发表于2013-07-10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有限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可以依法继承、抵押。

发表于2013-07-10

 另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出卖人收回买受人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回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所交价款,并由买受人补交居住期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将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让、赠与或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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