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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昌拟设奖项鼓励发展开放型经济 最高奖30万

发表于2014-04-09

   根据《办法》,在县、区、开发区(新区)板块中,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各项指导目标且总分排名位于全市前列的单位,可获开放型经济工作综合奖,并拟最高可奖励30万元。


8日,记者获悉,《南昌市2014年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目前已提请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办法》拟设开放型经济工作综合奖、重大产业项目引进、主攻产业重大项目引进奖、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开放型经济目标完成奖、特优产业项目推进奖等12个奖项,涵盖了开放型经济工作各个方面。根据《办法》,在县、区、开发区(新区)板块中,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各项指导目标且总分排名位于全市前列的单位,可获开放型经济工作综合奖,并拟最高可奖励30万元。在市直部门,驻外机构板块中,考核总分前三位的专业招商团队可获此奖,未全面完成年度指导目标的团队,无评奖资格。拟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6万元,第三名奖励5万元。(来源:新法制报 记者周浔)

发表于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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