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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以房养老”=“退休后啃这套房”吗?

发表于2014-03-24

以房养老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进行试点,投保人群限定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人。险企人士表示以房养老保险无实际进展,房价走势不确定及70年产权是产品设计的一大阻碍。58岁的谢阿姨说,“用这个养老会被别人笑话孩子不孝。”

从业险企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

据了解,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而这项业务的简称,就是通常说的以房养老。

保监会表示,当前我国缺少将社会存量资产转化为养老资源的有效手段。开展试点,盘活老年人房产,有利于丰富老年人的养老选择。据介绍,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开展试点,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老年人可根据个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自愿投保。


单笔合同初次贷款不超500万/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业务试点是有总量限制的。该《征求意见稿》要求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元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元的部分。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事实上,以房养老的开展作为一项新事务,对客户和保险公司而言,都面临挑战。

在客户层面,首先解决的是观念问题,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社会认可度和接受度有待提升,能否被老年人及其家人接受是一个重大挑战。为此,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宣传该产品时候一定要如实介绍,明确提示消费者抵押房产的后续评估、管理和处置情况,不得夸大房产增值在提升养老金领取水平方面的作用;不得向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客户推介业务。房产价值应当聘请具有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共同负担。

另外,对于该产品的销售,对保险营销员也有要求,需要持证上岗,经考核通过后才可取得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销售资格。而为了充分保护客户的“反悔权”,征求意见特别提出该产品的“犹豫期不得短于15个自然日”,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有所增加。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面临诸如房价涨跌,70年产权等诸多问题。上述险企人士认为,这个市场总量不是很大,这个业务也是特别复杂的,其面对的也是一些特殊人群。保险公司还需要考虑一些风险的问题,比如房价涨跌的风险等,总的来说,这个业务也不会做得特别大。保险公司这个业务量只要限制在一定的量,其风险还是可控的。


 今日话题“以房养老”=“退休后啃这套房”如果是你,你会选择以房养老吗?


发表于2014-03-24

以房养老本来就不靠谱 最初进行试点的老人都开始后悔了

发表于2014-03-25
引用:xinjian007在2014-03-24 16:08:22写道:
2楼

以房养老本来就不靠谱 最初进行试点的老人都开始后悔了

 我也这么听说的,事先说的好好的,事后社区就不管了

发表于2014-09-14

tuixiu退休后30年的楼龄有人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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