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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土部:房屋权无期限 土地使用权有期限!这句话怎么理解?

发表于2015-03-12
标签:国土资源部 产权证书 国土部 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进入会场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踏上大会堂北门部长通道的红毯,回答了媒体提出的问题。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

  证书使用权有期限 权无期限

  针对大家关心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姜大明对于不动产权证书中“使用期限”作出回应。他表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权是没有期限的。姜大明表示,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也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一项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报道称,“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对此,姜大明表示,证书有权力类别,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房屋权是没有期限的。


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国土之声”消息,针对今天有媒体报道《国土部部长:房屋使用权有期限权无期限》,国土部郑重声明:该报道标题非姜大明部长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准确表述。姜大明部长的原话为:权是没有期限的,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土部声明:房屋权无期限 土地使用权有期限

发表于2015-03-12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是我们的房产证年限无限?不再是70年了?土地使用有限?那又是什么情况?

发表于2015-04-04

这句话的意思是,土地到期之后,国家有权免费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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