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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房面积那些事儿 买房需谨防五大缩水陷阱

发表于2014-03-10

要买房子了,说简单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很多先人在买了房子之后发现说好的面积呢?说好的层高呢?说好的规划配套呢?说好的产权年限呢?怎么全都“缩水”不见啦!这些都是开发商稍一忽悠,没有买房经验的你就会上当的事情,在这样的“缩水”陷阱里栽跟头实在不值,那么如何避免呢?

面积缩水

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要在合同中约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者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友情提醒下,各位买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做准确的约定。



层高缩水

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

从法律上讲,都以写入合同的文字为准,所以仅仅以笔误为由不能影响违约事实。商品房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违约行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偿数额,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低于业主的预期。友情提示下,对待层高“缩水”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建议买房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


发表于2014-03-10

规划缩水

细化补充条款防止规划“变样”

部分开发商会把一期后面的规划描绘到楼书中,并就后期规划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或约定特别轻的违约责任,以获取较小的违约成本与小区规划变更间的差额利益。专家提醒说,把开发商的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建议买房人先查明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后面地块的开发权,再查明小区规划是否已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可要求开发商把这个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较高违约金。


发表于2014-03-10

年限缩水

签约前弄清土地性质 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使用年限

有许多买房者不太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的具体区别。时下大多开发商是直接从政府部门受让或从其他开发商那里转让而拿到土地的。买房者买房后,对该房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应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开发商已使用的年限。友情提醒下,在看房选房的时候,就要注意问一下售楼处人员,这房子的拿地时间,这样的话,产权年限还剩多少,在拿地时间上加70年就行了。如果售楼处人员连这一问题都无法为你解答的话,那建议还是先别下手购买。另外,小编还想建议买房者在签约前,最好到相关部门就土地性质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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