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南昌调控新政出台!南昌县、新建、九龙湖!
- 发表于2016-10-09
xx向荣,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南昌调控新政出台!南昌县、新建、九龙湖要抢疯的节奏!”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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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0-09
要疯了,这下象湖新城要吧
- 发表于2016-10-09
看吧,热的区域都没有限制
- 发表于2016-10-09
- 发表于2016-10-09
看吧,象湖新城 昌南 新建 九龙湖的房价一定要涨
- 发表于2016-10-09
九龙湖现在房价已经破万了,这限购一出房价还要往上走吗
- 发表于2016-10-09
抢吧。。。
你们有看到十一开盘的么
各个楼盘都挤爆了
- 发表于2016-10-09
3成的首付这也算限贷?
这3成只能说是,首付恢复到原来的3成
随着全国其他城市楼市调控新政的扎堆出台,昨晚(10.8)南昌限购限贷突袭南昌楼市,核心内容大致如下:首套房首付比例调至30%,其中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限购,南昌县、新建区、九龙湖新城不在限购范围
10月8日晚9时,《南昌市人民政府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
南昌7大老区限购
《意见》中明确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街、港口大道、丰和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南昌限购范围示意图
首套房首付比例调至30%
首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意见》中指出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住房金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人民银行南昌支行指导江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1、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2、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为40%;
3、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50%。
4、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