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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启用南昌昌南新城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发表于2010-08-20

关于启用南昌昌南新城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南政办发[2010]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银三角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驻县各相关单位:

根据县编委《关于南昌象湖新城管理委员会更名的通知》(南编发[2010]17号)文件精神,“南昌象湖新城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南昌昌南新城管理委员会”。为便于开展工作,自即日起,启用“南昌昌南新城管理委员会”印章,原“南昌象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印章同时停止使用。                    

                                                                             二○一○年七月九日

发表于2010-08-23

楼主真看到了红头文件,还是自己猜测的啊?

发表于2010-08-23
应该是哪里有登吧
发表于2010-08-23

那我们的论坛也要更名了。呵呵

发表于2010-08-23

那我们的论坛也要更名了。呵呵

 

发表于2010-08-24
引用:xhxcjiatong 在2010-8-23 17:16:08写道:原帖
那我们的论坛也要更名了。呵呵
 
 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他们是真正的老大,改吧
发表于2010-08-24
引用:印刷单 在2010-8-23 16:34:43写道:原帖
应该是哪里有登吧
 
 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
发表于2010-08-24
引用:giles_p_l 在2010-8-23 14:43:30写道:原帖
楼主真看到了红头文件,还是自己猜测的啊?
 
 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的,有文号的
发表于2010-08-24
引用:aumny 在2010-8-24 15:14:21写道:原帖
 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
 
 嗯,知道了。
发表于2010-09-11

象湖归青云谱区管辖,都不敢叫象湖新城。但是昌南新城名字好土,乡下人取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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