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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陕西汉中红会1700万善款被挪用

发表于2015-07-17

据《法制晚报》报道,近日,记者从汉中中院、陕西省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陕西高院)获悉,法院审理查明,陕西汉中红会的公款被多次挪用,实际金额累计高达1700万元。

上述被挪用的巨款,全部来自于汉中红会在银行设立的捐赠账户,为上级红会拨付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和汉中红会本级募捐的资金。

2014年1月,陕西省汉中市卫生局干部张琪自杀身亡一事经官方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并牵出了汉中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汉中红会)上千万公款被挪用一案。

卫生局干部自杀牵出千万挪用公款案

该案案发由原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被纪委调查后牵出。张琪在此案一审开庭审理前夕自杀身亡,而涉案被诉的除了黎明华外,还有此前已接替张琪担任汉中红会室主任的张冰。

2014年1月,陕西省汉中市官方披露,原汉中市卫生局干部张琪于2013年12月30日在家中自杀身亡。此事引起广泛关注,随即牵出张琪在担任汉中红会室主任期间挪用1000万公款一案。

根据官方披露,2010年11月17日,张琪在汉中红会任职期间,填写了汉中红会转账支票并加盖印章,从红会将1000万元通过银行转入其弟开办的公司为其验资,致使该笔资金脱离8天,后该资金转回市红十字会账户。2013年8月27日,汉中市纪委在调查后将案件移交汉中市人民检察院。11月21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但就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前,张琪在家中自杀身亡。

常务副会长、室主任均被判刑

2015年7月初,记者从汉中中院获悉,2014年1月22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黎明华、张琪、张冰挪用公款罪一案,原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为被告。张冰系汉中红会室主任,此前也是汉中市卫生局干部,于2010年9月调任汉中红会任室副主任,实际接替调回市卫生局的张琪,后张冰亦被任命为汉中红会室主任。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检方指控,原汉中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三次挪用公款共计1500万元、该会室主任张冰两次挪用公款共计500万元,均用于他人验资使用。

2014年4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黎明华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具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冰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具有自首情节和一般立功情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后张冰上诉,陕西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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