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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方明珠城的房子还未解除土地抵押,就凭这一点,房子能收吗?开发商只是反复保证收房后3个月内办房产证,还说并没有文件说这样不能收房,只要能办好房产证就行。我该怎么反驳他呢?

发表于2006-10-11
东方明珠城的房子问题一大堆,首先是延迟交房已经一个半月了,至今未给出明确的交房时间。其次是房屋抵押尚未解除,这样的房子,还是我们的吗?还有与承建商的一些工程结算,导致承建商断水断电,拒交钥匙。房子内部的问题,我没看到什么,姑且不说,就小区环境,至今到处是建筑垃圾,小区至今没有一天平整的路,没有绿化,当时承诺的绿化面积化为乌有。虽然进驻了天安物管,但是物管对开发商也是一肚子牢骚。开发商只会把问题推给物管,称入伙的事项以交由物管办理,把业主推来推去。我们该如何维权?
发表于2006-10-11
发表于200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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