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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执手千次,不懂说爱

发表于2005-10-31
今夜,我独坐风中,听CD里罗大佑那曲《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在罗大佑舒缓的嗓音里,我的泪水悄无声息地淌了下来,被岁月风尘湮灭的那些往事,像正午的潮汐,漫上心海的堤岸,将我整个儿淹没。 
那一年,在深圳一个名为沙井的小镇,我邂逅了一位爱听罗大佑的歌的男孩。那时我20岁,正是无忧无虑不知爱为何物的年龄;那个名叫罗涛的男孩28岁,是公司物料部的经理。我们的认识很有些戏剧性。那天,刚进公司的我被分在物料部,还没来得及报到。人事部的小姐说她很忙,叫我自己去物料部罗经理那里报到,说完后,她又急匆匆地叮嘱一句:你小心点,姓罗的很厉害。我心里忐忑,按照人事小姐的指示往物料部走去,还没进物料部办公室的门,迎面就来了一个蓄着平头十分精神的小伙子,见到我,小伙子劈头就冲我吼道:你们刘经理是怎样做事的,我说过多少次了,这批货物是日本客人的,要求很严格,叫他认真点,他就是不听,这批货我们不要了,退回去,你马上去叫你们的人装车。我一头雾水,愣在那里没有动。他又吼起来了:快去呀。又鄙夷地丢下一句:像个木头人,也不知谁招进你的。说完又急匆匆地走了,没再看我一眼。还没有上班就受到这样的委屈,我站了好久,才忍住了快掉下来的泪水。 
我进了办公室,才知道刚才那人就是罗经理。他回来了,看见我一愣,显然还以为我是客户的送货人,听到文员小姐的介绍,他才面无表情地问了问我的基本情况,叫文员腾出一张桌子给我,就这样让我上班了,连一声对不起都没说。 
第一次相识,我就对罗涛没有好感,觉得他是个很自以为是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在女人面前永远都是正确的,永远都不会说对不起。而事实上他也正是一个这样的人。在公司做了一个多月,耳濡目沫了太多关于他的故事,对他的印象也根深蒂固起来,渐渐认同了女同事们的说法:宁愿嫁不出,也绝不嫁给这样的人。 
没想到他竟然喜欢上了我。当物料部的同事们众口一词对我说时,我还以为他们在集体拿我开涮。然而不容我不承认,他对我的确与别的人不同。在物料部,几乎所有的人都被他骂过,为大大小小的失误,而那些失误有的并不严重;但他从不对我疾言厉色,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过,而我犯的一些错误比别人严重得多。但是,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喜欢他,我还没有认真设计过自己的恋人形象,但在我的潜意识里却绝对不是这样的,至少,我不希望他对说我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像我的父亲,而他却是一个这样的人。 
但我不应该听从同事们的怂恿。同事们对他很不感冒,尽管他为他们争取了不少福利,以致物料部的奖金是全公司最高的。同事们说,阿玫,你就耍耍他,让他也尝尝被别人折磨的滋味。我说不。他们笑着说没关系的,说不定你没有那么大的魅力,他可是刀枪不入,在公司做了五年,从来没有喜欢过女孩子,连公司里公认的“厂花”追他也没有追到,不信你试试? 
那时年轻,以为爱情就像买鞋,可以试穿,合脚就买,不合脚就扔下;但我不知道爱情这双鞋一旦穿上,合脚与否却也许是身处其中的自己无法判断的,也无法脱下来,如果强行脱下,伴随一生的将是泪水。我开始赴他的约会,和他牵手,像别的情侣那样在花前月下聊天。但我严守底线,不接吻,不让他抚摸,不说那些令人耳热心跳的情话。每每他意乱情迷时,我就打着哈哈,巧妙地避过。 
第一次牵手,他的手心里全是汗水,有点发抖。我有些诧异,说你没同女孩子拉过手。说完这话,我就有点后悔。他说是的,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喜欢过谁,不知道为什么一见你就……。我赶紧说你看那盏灯怎么不亮,他说哪盏?我说过去了,没看见就算了。他无言,情绪低落了下来。我依旧若无其事地同他东拉西扯,讲公司里的笑话,谈路边的风景,就是不谈自己,也不让他有机会谈起感情。对自己不喜欢的人,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动情,哪怕我的纤手握在他的手里,也只当和别的女伴牵手逛街一样。他还是那样,纵容着我的一切过错,忍受着我的无理刁蛮。我有痛经的毛病,他大概从我的举动里看了出来,每到例假期,他就不声不响地买好药放在我的桌上,留一张纸条告诉我他已经给我请了假,让我回宿舍休息。 
第二年10月,马小天进了公司人事部,他是个很讨女孩子喜欢的人,长得极像林志炫。他疯一样地追求我。在他深情的目光里,我脆弱得像烈日里聚光镜下的薄纸,无法遏制地燃烧起来。我开始疏远罗涛,不再和他一起外出,不再接受他的任何照顾,想方设法和马小天在一起,我甚至做好了罗涛如果借故刁难我就辞职的打算。但罗涛没有任何异常的举动,他仍然一如既往,做着本该我做的事情,只是不再拿热辣辣的眼神看我,不再公开为我打开水,不再约我外出。他的目光迅速黯淡下来,人也憔悴了不少。 
春节过后,我无法再在他的目光下工作和生活,向他递了辞职书。他接了过去,看了几行,脸色就变了,问,为什么要辞职?我咬住嘴唇,没有做声。他叹了口气,说,一定要走吗?我绝决地点了点头。他提起笔来,一笔一划地签下“同意,罗涛”四个字,然后往椅上一靠,闭上双眼,两行清泪无声地流了下来。相识一年多,我从来没见过他签字时如此沉重,更没见过他流泪,包括老总在公司会议上当众责备他,包括他听到父亲过世的消息。我的心里有点发酸,出了他的办公室,没有说一个字,连一声道别都没有。 
那一年的11月,自以为找到真爱的我和小天结婚了。小天是甘肃天水人,家乡是出了名的穷乡僻壤,他的工资不高,甚至还没有我的收入多,但我无怨无悔地跟了他。结婚的时候,我们只买了一床棉被,一套枕头,其它什么都没买,连结婚戒指、耳环、项链我都没要。我以为真正的爱情就是建立在清贫上的,没有任何杂质,像水晶一样透明。 
尘世里的琐屑消蚀着那些风花雪月,在岁月的磨砺里,所有的激情都显得十分脆弱,高高扬起的爱情落下来的最终只有实实在在的生活,被最初的激情掩盖着的全部真相在婚姻里都暴露了出来。小天其实是个不成熟的男人,会说甜言蜜语,却不会关心我有痛经旧病的身体;可以花十元钱为我买一支玫瑰,却不会规划我们的将来;能从千里迢迢的深圳打电话回来说他想我,却不问我在他的天水老家生活得好不好。我终于明白,小天其实是个只懂得浪漫的人,却不懂得生活。我开始想起罗涛,想他为我所做的事的每一个细节,想他28岁男人牵我的手的那份紧张,想他为我买的那些一般男人根本不会想到的药……。 
十个月后,我从天水回到湖南凤凰家中,住了两个月,我又到了深圳。小天去了东莞,在樟木头一家工艺品公司做业务员。他叫我去他那里,我莫名其妙地没有答应,说我喜欢深圳,不想去东莞。直到在深圳的街头再度和罗涛重逢,我才明白到底为什么。 
我去了以前的公司,在旧同事那里,我知道罗涛已经结了婚,从公司出来了,在宝安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当我们在宝安图书馆前的广场上再度邂逅时,他的激动显而易见。他请我去“品尚品”喝咖啡,我默默跟着他去了。我们没有像别的朋友那样互相询问别后的情况,什么都没讲。我惊异多年后我们竟然会有这份恋人之间才会有的默契,仿佛我们从来没有分离过,仿佛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他,而他也没有被我伤害过。 
那晚我们很自然地睡在了一起。他反复播放着罗大佑的那首《滚滚红尘》,他说从爱上我的那一天起,他就喜欢上了这首歌,没想到却一语成讖。在激情迸发的那一刻,我突然泪流满面。我终于明白,这么多年来,在灵魂的最深处,我其实深爱着他。这一生中,我搭乘的那辆爱情列车错过了那个我其实最应该下车的站台,在错误的时刻在一个错误的站台错误地下了车,而我却还以为那就是我爱情的归宿地……。 
三天后,我去了东莞樟木头。
发表于2005-10-31
hao
发表于2005-10-31
bucuo
发表于2005-10-31
好帖
发表于2005-10-31
不错不错
发表于2005-10-31
发表于2005-10-31
发表于2005-10-31
强人一个
发表于2005-10-31
不错不错
发表于2005-10-31
LZ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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