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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24栋象湖宾馆的细枝末节,求围观、求结果啦!

发表于2011-09-22



       象湖宾馆位于平安象湖风情小区内的24栋。自宾馆开张以来,进进出出的陌生人让业主们对财产和人身安全都非常担心。令他们不解的是,该楼是住宅楼,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个宾馆?对于这个问题,物业开始推卸责任,说他们无法处理,因为是业主和宾馆负责人签订了出租协议。

       宾馆占据了该楼的17层、18层及19层,在装修过程中,对消防措施破坏,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虽然业主们多次向物业和当地工商部门反映过多次,可宾馆仍一直营业,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发表于2011-09-22


宾馆方承认无任何手续

      在该宾馆现场,刚好有一名顾客前来续房,他住的是标准间,每天的费用为100元。前台服务人员对此解释称,这些顾客基本上是附近工地上的人员,住的时间比较长,属于日出租房性质,他们已经没有以宾馆的名义对外营业。

       该宾馆赵姓负责人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他称自己和开发商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协议中声明开的是宾馆,现在业主四处告状,他的宾馆没有办法营业,“业主们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我的损失谁来承担?”赵姓负责人承认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原因则是消防审批没有过关,这导致其他手续无法办理。

       在该栋楼17层的过道墙面上,依然贴着消防临时查封的决定书。决定书中注明:今年8月29日,南昌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对该宾馆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严重损坏,遂依法对宾馆进行临时查封,查封的范围是该宾馆的17层、18层,查封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到2011年9月28日。

      赵姓负责人解释称,自己的宾馆没有营业了,包括19层,原本是要装修的,现在也已停工。如今,他们以日租房的形式租给别人使用。

发表于2011-09-22
物业称不便干涉

       对此,该小区物业南昌巨龙物业公司的何经理称,他们也接到过该栋楼业主的投诉,可他们没有办法处理,因为宾馆负责人是和业主签订的协议,由于是私人行为,物业也不便干涉。

      物业称宾馆负责人是和业主签订的协议,而宾馆负责人却称自己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那么,宾馆负责人到底是和谁签订了协议呢?截至记者发稿时,宾馆负责人也没有提供任何的协议。

发表于2011-09-22
之前论坛关于24栋的帖子:
有关于24栋的象湖宾馆最近情况!
http://bbs.nc.fang.com/2310109865~-1~173/9232565_9232565.htm

关于24栋
http://bbs.nc.fang.com/2310109865~-1~173/8965291_8965291.htm

为什么平安象湖24栋可以开宾馆,这不是我们业主的公摊面积吗?
http://bbs.nc.fang.com/2310109865~-1~173/9595713_9595713.htm




发表于2011-09-22
楼主你好,你是几号楼的?我想加你、可否給个号
发表于2011-09-23
宾馆估计没有希望了,有钱的话直接弄一整栋了,弄成这样,不伦不类的
发表于2011-09-29
宾馆是和胡乐平签的合同
发表于2011-10-07
发表于2011-10-07
发表于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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