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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判官”,你如何抒写南昌版国五条细则?

发表于2013-04-01

 2013年的楼市,在早春就迎来了的一道“圣旨”——国五条凭空出台。为响应“号召”,各地方版的细化政策陆续在3月底出台。这阵仗,俨然一个皇帝出游,群臣恭迎的架势。不过这群臣到底有木有参透皇帝的小心思,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且看南昌出台的国五条细则: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以内。你能说,南昌的大臣没有贯彻执行皇帝的旨意么?可是仔细揣摩一下,似乎这位大臣,只是隔靴搔痒,做些不痛不痒的小动作,让人骂也不是赞也不是。

 “昌版”的国五条,要我来说,根本没啥大作用,难以操作。诸位关注楼市的“百姓”们,若是把这判官的笔交付与你,你会如何来写南昌版的国五条细则呢?

发表于2013-04-01

细化细化再细化

发表于2013-04-01

俺觉得,还是北京力度大,靠谱些。“其中从3月31日起要求对拥有北京户籍单身人士限购、3月31日以后完成网上签约的二手房交易依照相关规定计征20%个人税。”

发表于2013-04-01

南昌版本,算是愚人节的小礼物么?真真就是来打酱油的吧。

发表于2013-04-01

我是坚决支持政府打击房价

打击那些者的

我看了第一感觉就是很失望

不过我觉得政府一直是在作秀,政府真的要降房价的话,根本不用收税,因为这样收税,最后还是要摊到老百姓身上来!

如果政府有心降房价的话只要扩大土地供应量,允许居民自己集资建房,2招就可以把房价降下来,所以收税来降房价,基本上是舍本逐末的 所以,我觉得这场戏大家看看就好,不必太认真。

发表于2013-04-01

这个东西不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最后坑的还不是咱百姓么?

发表于2013-04-01

政 府  说泡咯

发表于2013-04-17

国家政策一挥  最痛苦的还是最普通最平凡的购房者

发表于2013-04-23

南昌的国五,悲剧,无语

发表于2013-04-23

南昌的国五细则,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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