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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技术贴:公摊陷阱,注意提防!

发表于2015-12-17
标签:物业 业主 小区 公摊 公摊面积 

问大伙儿一个问题,你们觉得小区公摊大点好呢,还是公摊小点好?哈哈,估计大部门人会告诉我说公摊当然越小越好,这样子自家的房子得房率就越高噻,业主花在不可支配面积上的钱也较少咯,但是你晓得没得公摊越小,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体的美观和居住的舒适度啊!


  先来给大家讲下啥子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主要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共用墙体……除此之外,这些不会包含在公摊内: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管理用房等不会计入公摊的哈。而且楼层高度不同,这个公摊面积占比也不相同哈!


  

   其实说真心话,这个公摊不管大不大,其实在公摊面积上真正受益的是物业,为啥子这样说呢,小区公共道路变成停车位、电梯(楼顶、外立面、楼梯间)到处是广告,公共部分如小区大堂设置了自动贩卖机或快递取件机、小区内有商品推销点、业主共有的游泳池尽是外来人……物业倒是把钱掏腰包了,业主呢,小区的道路日渐狭窄,广告单、垃圾随处可见,外来人员频频出入小区存安全隐患,到头来影响业主生活环境呀!!


 那这公摊部分究竟权益应该属于谁呢,依照《物权法》第72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也就是说,既然公摊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利用公摊面积经营所取得的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如果要经营,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并把营业收入公开,而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监管。


 听到没有,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小区物业招商或者经营的过程中投入了一定的成本,还是由小区物业进行管理,那种公摊部分收益到底是基于“物业”管理,还是委托合同,也需要双方明确,这样才能更好地协调利益分配。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如此觉得,不晓得你们觉得应该如何权衡这公摊面积的利益分配?

发表于2015-12-17

嘿嘿,不知道各位觉得我说的在不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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