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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景城名郡小区物业违规收取停车费

发表于2014-11-10
标签:景城名郡小区物业 共用设施设备 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委员会 

  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5.66条之规定;物业收取小区内停车费要经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才能收取,收取的费用由业主委员会管理,也可委托物业管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每半年向广大业主公布收益及支出情况。如果违反可根据条例82条进行处罚。 可是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没有经过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费用管理也没有经过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委托,严重侵害广大业主的权益。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2 10 01

第六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

停车场或者从事租赁等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

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经营所得收益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或者管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

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

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益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

 

 

 

第六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

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需要。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

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能出售、出租车

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车位、车库一个月前,以书面形

式告知本区域全体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

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

 

 

 

出租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出租

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

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后,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

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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