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开发商黑心无良 剥夺业主权益 击打无辜业主

发表于2010-08-01
华远作为南昌市政府的重点工程却被开发商屡屡弄需作假
 
首先是房屋购房合同出现2个交房时间,其次在约定的2010年5月30日交付装修使用的交房时间被延迟到
7月31日!
 
7月31日是开发商说装修交房的日子,前往领钥匙的业主再次被忽悠!!!
 
首先开发商没有提任何关于延迟交房的赔偿问题
 
其次要得到房屋钥匙就必须交纳签协议书同时还要交费!!!
 
协议书规定:一旦业主要装修交房领钥匙,就必须按照房屋现状移交,同时必须放弃房屋现状在今后所产生一切问题(例如房间面积达不到合同内的面积,房子质量有问题,正式交房时间延迟等)所导致的赔偿和申诉的权利,还规定即使是现在房子交付装修使用但是在业主将房子装修好以后不得使用吗,必须在正式交房后才可以用,也就是说使用的时间最早也是明年8月30日
 
交付装修另钥匙必须交费:
1)领钥匙开始每月每平2元的公共设施维修费,
2)每套每月150元的水电费
3)装修保证金每平/每套15元
 
除去以上情况外,开发商一位姓陈的女经理福建人在7月31日上午更要撕毁业主们要求递交给开发商的“致开发商函”,此函件内容是由当日在场的40位业主联合签名按手印提出要求开发商赔偿晚交房2个月的赔偿金和不认可开发商目前的交房标准和情况并不收房的表述。
 
更令人气愤的是,31日晚上业主去售楼处了解情况时,开发商将一对业主夫妻给打了
 
 
不去分析以上事件中对业主权利的诸多侵害,作为南昌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作为南昌标志性楼盘,开发商从始至终一直在欺瞒哄骗业主,现代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讲求务实\诚信,如此欺哄人民群众,企业的诚信何在?作
为市府的重点工程,我们业主强烈希望做为百姓的父母官,南昌市政府能在整个事件中关注华远的380户业主也就是380户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也恳请政府能本着创造和谐社会的宗旨,纠正不良开发商的欺诈行为,还民众一个公平!!!
发表于2010-08-01
发表于2010-08-01
发表于2010-08-01

绝对黑心

发表于2010-08-01
NND,见怪不怪了!!!@
发表于2010-08-01
开发商和我们就这些问题尽快进行正面磋商才是他们目前要做的.他们就这样回避下去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发表于2010-08-01
 Re:开发商黑心无良 剥夺业主权益 击打无辜业主
发表于2010-08-01
发表于2010-08-01
发表于2011-03-29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