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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昌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涨幅不超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幅

发表于2013-04-01

 3月31日是国务院要求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落实国五条细则的最后期限,

国内多个城市相继在最后一天里公布了房价年度控制目标。

 南昌市也在当晚公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要求,

 经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南昌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公布如下:

   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我市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以内。据了解,目前南昌市确定的今年度居民收入增幅为12%(实际还需扣除年度CPI增幅),据此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将参照年度居民收入实际增幅调控。

发表于2013-04-01

 南昌市此次公布的落实“国五条”信息很简短,对有关扩大限购、二手房差额20%征个税以及房贷等内容,只字未提。

发表于2013-04-01

就有关落实“二手房交易按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南昌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将按国税总局的原值认定办法等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参照执行,暂时还没有具体的落实方案。

 

发表于2013-04-01

  此外,南昌“国五条”地方版出台前夕,南昌二手房愈加火爆,南昌房主们都想赶在实施前办完售房手续。

发表于2013-04-01

  据南昌房地产信息网数据显示,近两周来,南昌二手房交易过3000套,创历史新高。与二手房市场的火热相比,新房市场同样是一阵热闹,近两周,南昌新建商品房成交量也已连续两周环比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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