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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减免房产税审批下放至昌 赣地税局下放两项审批权限

发表于2013-06-06

本报讯刘旋、罗腾、记者何柳斌报道:记者6月4日了解到,为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省地税局同意将南昌市范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权限委托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南昌市范围内的房产税减免权限也下放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审批,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行。


  此次两项审批权限的委托和下放,是省地税局为全力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所出台的最新举措。


  “简政放权,前提是放权放事,核心是提速提效,关键是有效承接。”南昌市服务管委会审批管理处处长赵智军介绍,南昌市第八轮审改共下放(委托)审批事项240项,比第七轮审改增加116项。


  “下放事项多,有的部门全部下放一个不留。”据介绍,这次减政放权涉及部门多,全市政府部门全部参与,含省级垂管部门共计51家;“最大限度地向开发区(新区、县、区)下放审批权限,清除审批运行障碍,彻底解决审批难、审批时间长的问题,力争建立权责一致、精简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审批体制”。


  为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南昌还要推进区域性评估评价创新,对建设项目以评估评价为前置条件的,试行评估评价联动,评估评价区域化,评估评价结果共享,为者节省资金和时间成本。


  改革保留后的许可、非许可审批和相关事业性收费事项原则上均应纳入服务办理。


  本次下放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驻服务并纳入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受理、办理。同时,进一步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加快服务大厅升级改造,确保6月底正常运行。


发表于2013-06-06

房产税要来南昌么?

发表于2013-06-06

这个房产税是指过户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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