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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带6名幼女开房的校长胆量来自哪?

发表于2013-05-14

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6年级的小学女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13日记者获悉,原来该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及万宁市一政府单位职员小忠带走开房,目前二人已经被警方刑拘。

发表于2013-05-14

目前,网上已有些人在尖酸地说:为什么是这6个而不是别的小女孩跟着去开房呢?这种别有用心的怪论,如果不是邪恶到极致,就是在装外星人,他在装不知道,对于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孩子,老师的话意味着什么?而老师的“头儿”校长的话,又意味着什么?但可悲的是,这位校长辱没了孩子们对他的信任和尊重。

发表于2013-05-14

这是继两天前广西13岁初中女生被同学送给派出所长“XX”事件之后又一起涉幼恶性案件。这些人之所以如此嚣张和大胆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有一条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嫖宿幼女罪”作为挡箭牌。这条罪名,被人诟病之处,已不是一篇小文所能说清的。它最大的问题,就是将未成年孩子们预设成“性工作者”,并为本应该罩在孩子头人的高压保护伞,断掉了电。不仅断了电,甚至还在上面插上了草标,上写:味道甜美,欢迎品尝,犯罪成本很低……

发表于2013-05-14

我差,现在世道太乱了!!!!!!

发表于2013-05-14

真是畜生!!!!有么有人性

发表于2013-05-14

社会看似进步了,怎么变态的人越来越多!!!!

发表于2013-05-14

社会看似进步了,怎么变态的人越来越多!!!!

发表于2013-05-14

今天的怎是乱!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吧!

发表于2013-05-14

 这样的人就应该枪毙!!!!杀一个少一个

发表于2013-05-14

这样的人就应该枪毙!!!!杀一个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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