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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昌国五条细则出台,看样子南昌房价还得往上涨啊!

发表于2013-04-01

这几天,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方版的新国五条细则陆续出台。就在昨天,南昌版的也正式出台了。

 南昌国五条细则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要求,经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南昌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公布如下: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我市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以内。据了解,目前南昌市确定的今年度居民收入增幅为12%(实际还需扣除年度CPI增幅),据此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将参照年度居民收入实际增幅调控。

 PS:什么叫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我市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以内?

 这言外之意好像是说,南昌这房价还是得涨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谁也不知道是多少啊。这个数字,大家都懂的,水分太多了。那还不是想怎么涨就怎么涨。

 大家看懂了吗?这个南昌版的新国五条细则,对二手房的20%个税也只字未提。其实大家关心的是这个好吧。

 还是北京版的新国五条细则给力啊,单身限购二房。

 哎,南昌的房价要涨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发表于2013-04-01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发表于2013-04-01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发表于2013-04-01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发表于2013-04-01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发表于2013-04-01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发表于2013-04-01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发表于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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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6-19

房产税就算开征,也应该盯住新增的“第三套住房”或者多套住房,而不能以“秋后算账”的形式去对消费者已经拥有的住房进行开征。否则的话,是否也应该对家庭拥有两辆以上的小车去征收车辆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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