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贷和收入挂钩 高收入者房贷月供不得低于收入50%
- 发表于2013-04-08
此外,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解读:高收入人群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月供却很少的情况将得到改变。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增加了高收入职工的月还款额,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使更多中低收入职工能获得资金支持。
目前依据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北京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672元,月平均工资3倍即14016元。这个工资水平还会根据北京统计局数据的变化调整。
对于最低还款额和缴存额的联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可使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以避免出现高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月还款额的情况,既体现了制度的公平性,又加快了贷款资金的回流速度。
- 发表于2013-04-08
贷款前12月连续缴足公积金
新政: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对于骗贷、贷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正当理由违约的,将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记入信用记录。此外,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 发表于2013-04-08
无所谓啊
- 发表于2013-04-08
无所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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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啊
- 发表于2013-04-08
与南昌无关
- 发表于2013-04-08
与南昌无关
- 发表于2013-04-08
与南昌无关
- 发表于2013-04-08
与南昌无关
今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市住建委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新规执行。这是国五条出台后,第一个明确上调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地方调控政策。
公积金新政
二套房首付上调至七成
新政:新政根据职工的住房情况实行贷款差别化,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不超过30%,也就是不超104万元;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即不超92万元。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
购买经适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也就是最高只可以贷款80万元。
解读:北京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将限制第二套住房贷款。从贷款额度方面,职工购买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即不超过80万元;从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购买二套房申请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