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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面临的三大致命困境,如果不解决好,那么将事与愿违

发表于2014-03-25

从2011年以来,俺们国家在上海、重庆等一些地区进行了房产税改革。其效果如何暂且不表,但是,有三大问题不得不面对,因为这三大问题是目前人们所没有关注的。 

问题之一:中国房产税是否存在重复征税?目前,我国对房地产征税包括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我国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左右,而国外一般不到10%。况且,我国房地产只有70年产权,而国外是永久性产权,这一点不少学者并没有认识清楚,现在的税率比国外永久性房产权税率还高,是否70年之后存在退税的可能?如果现在全国范围推行房产税,可能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而且会加大税收负担,对房地产的调控有限。


问题之二:以什么时间为界限征收房产税?国外一般都是按照购买房子的时间那天开始征税房产税,这样比较合理,对所有的人都是机会公平的,而且今后不管房地产价格是否涨跌,都不会变动。我国要开征房产税,那么从何时算起?如果从现在开始,那么对在这之前购买房子的就不公平,让人感觉有一点秋后算账,而且房价涨这么高,并不是个人所为。


问题之三:全国是否都征税房产税?如果只是对高房价的地区征税对低房价的地区不征税,那么也不合理;但是,如果在全国推广,不管高房价地区还是低房价地区都要征税房产税,那么现在不少二三线城市开始出现房价下跌的现象,在征税房产税后可能加速房价下跌,甚至可能引发地方债务危机。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达不到房地产调控目的,而且对这些地区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恶果,这不是违背房地产调控的初衷吗?


如果以上三个突出问题没有解决好,就在全国范围推出房产税,那么将事与愿违!


发表于2014-03-25

我们征收的税太多了,工资那么少,还从我们身上讹钱,抢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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