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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昌调控再升级!限贷政策扩大到全市!

发表于2016-11-19

楼市调控新一轮风暴来袭!11月18日,南昌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南昌楼市调控政策再次升级。




限购范围不变

《通知》称,按照《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洪府厅发〔2016〕108 号)要求,继续严格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原政策: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街、港口大道、丰和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政:继续严格实行。


限贷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内

根据此次新政,南昌市将限贷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了全市范围内。《通知》称,在全市范围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洪府厅发〔2016〕108 号)要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据悉,此前,《若干意见》没有明确限贷政策的范围,而此次下发的《通知》则明确了将限贷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包括各县区、开发区、新区。


原政策: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 30%;拥有 1 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无房但有 1 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为 40%;拥有两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 50%。暂停向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新政:扩大到了全市范围内。


重点查处 9 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重点围绕 9 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这 9 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严格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来源审查

《通知》称,要加强金融机构的管理,加强住宅用地购地资金审查,严格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来源审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 " 了解你的客户 " 的原则,加强首付款真实性审查,明确 " 客户的首付款不能来源于借贷资金 " 的底线,综合运用征信、首付款流水审查等方式,确切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真实的资金来源状况,严格审查首付款证明材料。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无法查实首付款来源的客户,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未使用商业性借款资金充当首付款的书面诚信保证,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入征信不良记录。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材料要能体现首付款调查痕迹。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款和款时,要加强对客户的交易真实性审查和贷款用途验证,严禁客户将款和款挪作首付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对通过款或款等银行融资用于首付款的客户,一律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此外,对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集首付款的客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确保南昌房价保持在今年10月价格水平

南昌市还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实行上市预报制度,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严厉查处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行为。


同时,成立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南昌市房地产市场规划、土地供应、相关政策措施和组织推进等工作,形成房地产市场统一的管理和调控长效机制。南昌市房管局房地产的信息平台。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委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确保南昌市住房价格保持 2016 年 10 月价格水平,进一步促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相关调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未达到调控要求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发表于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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