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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缩水超3%,是否可以退房

发表于2008-11-11
我的房子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缩水超出3%,请问是否可以退房?各位朋友请给点建议,我的合同是这样写的,是否可以退?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1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自行约定:

(1)      以房管局核定面积为准,按本合同实际价差多退少补

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 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发表于2008-11-12
估计有可能
发表于2008-11-18
 关键看你得出的否定后的面积结论是否合规?
能被法庭采信,你就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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