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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儿子在省妇保死了

发表于2009-10-20

200961,我在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名男婴,莫名的死了。42天后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院做产后复诊医生又告诉我由于术后缝针没有缝好导致我以后在也不能顺生了。面对一件又一件的不幸,医院却不给任何的说法。
 
我是住院待产的,产前的每次检查都是很正常的。经过医生的检查,要求我顺产的,由于超过预产期10天,当时我要求剖腹,但是医生说我的情况没有达到剖腹的指标,就极力鼓励我催生顺产。既然进了医院,就应该听从医生的吩咐,所以经过与家人的商议,选择了顺产。但是我没有想到灾难在这一刻就降临到了我的头上,小孩子就是因为我的一念之差失去了生命。
 
产后去上海中山医院复诊,医生告诉我以后不能顺生了。由于对医学方面不懂,医生说的什么和什么缝上了,只是确定以后不能自己生了。对于不幸的这一切我只能向医院问个究竟,我真怀疑那个给我接生的医生有没有资历,居然连缝针都那么马虎,缝针的时候听到医生说灯光暗看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能草率了事吗?医院看病的费用那么高却连灯都不舍得用吗?这些钱难到都塞进自家裤兜了吗?
 
为什么所有的不幸都要发生在我身上?我怀胎十月,整天幻想小孩的长相,可最后连小孩面都没有见到。小孩一生下来就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由于小孩一直不停的抽搐,老公怕我看到了更加难过,坚决不让我去看望。如果当初能得到医生一点点的关照或许小孩就不会死了,没有熟人生小孩就没有任何保障吗?没有关系地位我们这些人就得选择沉默吃哑巴亏吗?我想问问省妇保的那些没有医德的医生,享有了至高的荣誉和待遇,为什么却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一条活生生的命啊,这样和亲手杀死他有区别吗?你们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想过吗?难道这一切就是因为我没有给红包的后果吗?。人生的权利即使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也有能力封锁的一干二净。这就是是省级最好的专科单位吗?强大的使我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这样的工作态度,真不知道还会有多少生命断送在你们手上。
 
 
回忆起我生小孩的全过程,至今心有余悸,院方对病人的态度,令人心寒,心中有无数悔恨,悔恨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这里,悔恨为什么会把自己和小孩的两条生命都交给这所医院。
从住院一开始我就没有得到好的服务态度,一副很不耐烦的工作态度巴不得早点下班尽快完事。第二天,依照姓侯医生的急促安排,我进了产房,准备催生。在产房里时不时的想喝水,但那些医生总是装作没听见,宁愿在那里聊天,也不给我到下水,疼痛的忍不住大叫,医生跑过来不是问我情况却对我说是我装的。检查开几指的时候不是每隔一个时段测一次,而是测两次,因为要先让实习生先测,然后再由老师来测,纯粹是把我们产妇当成了实验品。等到十指开全的时候,我被推进了个小房间,女助产士叫我把手脚放好,然后嘱咐我痛的时候用力,说完自己就坐到一边去了。我推进去了一个小时才开始测胎心,这时发现小孩已经心律不正了,羊水也混了,这才考虑用产钳。最难忍受的是既然已经发现这些问题,准备产钳居然花了15分钟,后来院方给我们的解释是“产钳要消毒”。多么可笑的一个理由!这么大的一个医院,本来事先什么都应当准备好的,没有想到在这人命关天的时刻,居然还要花15分钟的时间去消毒?如果是在急诊室,那等他消完毒,人还有的救吗?13分钟后小孩出来了,但是只剩下微弱的心跳了。产前检查一切正常,而且是进院待产,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院方也没法给我们一个答复。由于当时我身体很虚,老公又得回外地上班【已经请了一个月假了,在不回就被公司开除了】最后不得不由公公代办,公公是个老实的乡下人,什么也不懂,连协议都没有看的情况下将院方的调解协议书就给签了,上面不光买了小孩的命连我的命也买了,上面写着以后由于生产后的一切后遗症院方概不负责,两条命价值“人民币两万”。
 
每当我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快快乐乐的在一起时,我就会想起我的孩子,是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却没有让他享受到人间的一点快乐,而是痛苦挣扎,我就很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会选错医院。只希望像我这样的悲剧以后不会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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